感情的事,谁也说不准,很多在因为感情的事而做了很多的坏事,把一个善良的人变成坏人。
迎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,被告人黄大明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被告人黄大明,年逾四十,从事木工,离过两次婚;被害人寒虹,37岁,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在安庆市内开了一家美容店。2012年5月份,黄大明走进了寒虹的美容店,两人发生了性关系,黄大明支付了40元嫖资;自此以后,黄大明多次到寒虹的美容店,彼此逐渐熟悉。
为了便于来往,黄大明在美容店隔壁租了一套房子,寒虹经常在黄大明租住的房子里吃饭,双方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。据黄大明向警方供述,恋爱期间,他给寒虹买了玉项链、黄金戒指、耳环等首饰,还给寒虹的女儿、儿子买了衣服等。
然而这段恋情发展得并不顺利,双方经常吵嘴打架。据寒虹向警方介绍,黄大明性格比较内向,不爱和别人说话,平时无所事事。对于经常吵架的原因,寒虹说,“要是看到我店里有其他人,他就不高兴。”
2012年12月下旬的一天,寒虹发短信告知黄大明,她当天休假,不营业了。当天中午,黄大明看到寒虹坐在一个姓金的男人的摩托车上,而两人之前就曾为这个姓金的男人发生过争吵;黄大明当即醋意大发,打了寒虹一记耳光。之后寒虹向黄大明提出分手,黄大明要求寒虹归还他的花费,双方关系变得非常紧张。
2013年2月4日凌晨2时许,黄大明喝了一瓶啤酒后有了几份酒意,想着寒虹要和他分手,心中涌起一股怒气。黄大明遂找出了一把十几年前从地摊上买来的匕首放在口袋里,然后等在寒虹的店门外。此时已是早晨4时许,巧合的是,寒虹头天已与一位熟客约好,早早赶到美容店,发现了等在店外的黄大明。黄大明提出想和寒虹最后发生一次性关系,得到了寒虹的同意。
看着躺在床上的寒虹,黄大明开始数落起来,两人争吵了几句后,黄大明将头上的帽子捂住寒虹的嘴,连续几次均被寒虹挣脱。随后,黄大明左手按住寒虹的嘴,将寒虹压在按摩床上,右手掏出匕首,对寒虹的肚子扎了一刀。寒虹奋力抢夺,将匕首抢下朝黄大明的腿部捅了几刀。黄大明腿部被捅伤后,放开寒虹,逃出美容店。在春光苑湖边,黄大明企图投湖自杀,因没有勇气,打了120急救,后在医院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投案自首。
幸运的是,黄大明的那一刀未刺中寒虹,厚厚的棉衣救了寒虹一命。案件审理期间,寒虹向警方为黄大明求情。
法院最终审理认为,被告人黄大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;在实施故意杀人过程中,被害人极力反抗且夺去匕首将被告人扎伤,致被告人无法继续实施杀人行为,系犯罪未遂。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;且庭审中,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,得到了被害人谅解。综上,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